四川明确建筑垃圾处置费纳入工程造价并于2026年9月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通知,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全省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程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外运及处置费须按规范在工程造价中列项计价,落实《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通知要求设计概算阶段将费用计入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和拆除垃圾的费用根据常规方案和市场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工程垃圾外运及处置费在汇总表中单独计列;投标报价则允许投标人自主报价。同时明确合同签订、竣工结算的调整原则,但不适用于单独发包的拆除工程。
影响:统一建筑垃圾处置成本计价规则,为四川城市更新项目全过程成本管控和绿色施工提供依据,助力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可持续发展。
原始信源 ↗讨论 0 条
还没有讨论——成为第一位留下观点的读者。
